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

關於審美問題之我目前想法

上午 05:18 2008/10/20 台灣時間

關於審美問題。

我知道應該對一切人事物保有尊重的態度。不怠慢任何一個作品。但生命有限,我當然有權選擇不把時間花在我不感興趣的事物上面。

我認為聽音樂和吃東西一樣,會吃壞肚子當然也會聽壞耳朵。有些東西真的不必要聽,比方說,不誠懇的東西。

有時候我還是會無可避免地喜歡上壞的東西,明知道是壞,是缺陷。也知道自己大部分時候認為「我喜歡的東西就是好」,只是,好本來就太難定義。如果不信任自己的品味,那還有什麼資格寫作?

我也知道任性選取有窄化的危機,所以遇到新東西都不排斥聽和讀,但若判定壞,甚至極壞,之後確實會選擇不再浪費時間。

另外,必須注意聽覺上標準太高會造成困境。(非精典不聽?妳自己就不是經典。如果不是妳認定的好音樂,放到一半就把他切掉,妳怎麼可能不切妳自己?嚴以律別人寬以待己又絕不是妳的作風。)




腦中突然冒出母校關渡的校訓:

「志於道,据於德,依於仁,遊於藝。」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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