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

瑣碎日記兩則

2015-03-11 19h15

維持著早睡早起的作息雖然有種光榮感卻不太習慣,總覺得不真實。左臉頰在短短兩天之內一次長出了一整排痘痘,排列得像是北斗七星。此際將暖不暖的天氣令人困惑,窗戶只開一縫縫,只能微微透一點訊息否則就冷得輕輕顫抖。煮咖啡的時候故意門窗緊閉,做一個小氣的人吝於分享,想著如果咖啡香氣能浸透所有簾幕就好了,也浸透針織外套和髮絲吧。

瑣碎。這是人生的瑣碎還就是瑣碎的人生?




2015-04-05 22h25

昨晚睡前想起一些個身影:一個喜歡擦著鮮紅唇膏的東方女孩、眉毛上面的齊瀏海、性格單眼皮加上粗重霸氣的眼線、東洋式的華麗短洋裝,小個子、較矮胖的身體,像洋娃娃一樣;另一個金髮,笑容俏皮,唇上有痣的女子來自寒冷北國,永遠穿著及踝的長裙,每日都穿著晚禮服出門;最後一位是帥氣的平底尖皮鞋、時尚感黑色西裝外套、一頭黑直髮,一樣是東方性格單眼皮的嬌小女子。還有許多個身影,恍惚交錯在我的記憶裡,在那一小段時間。

後來我穿到巴黎來的牛仔褲都破得不能再穿了。真的破。於是把它們洗洗乾淨,摺起來,收在紙箱子裡,塞到儲藏櫃的高處。就再也不曾穿上牛仔長褲。那麼重、那麼硬。記憶裡排斥著這些過往曾是我心愛所選,卻有如枷鎖束縛的,這些超寬版重磅牛仔褲。

昨晚睡前,突然清楚理解自己為何對這些身影特別印象深刻。當然她們是華麗而熱鬧非凡的。我記得每次見到這些身影總被提醒了一些什麼:迷惘與畏縮。對環境深深的不安全感,對自我的毫無信心以致失去表彰的力氣:

「最好不要有人發現我在這裡。」

那日讀見吳多年前在課堂上做人物描寫練習時所寫的,我的二十歲。說是一個堅持要穿紅鞋的女生,宣稱:

「腳是最常和地球接觸的部位。必須隆重。必須熱烈。」

讀見時莞爾差點要不認得說出這話的人是自己。很久不曾想起,卻也不曾忘記的,這確實是“我”說過的話。

後來我只穿黑鞋。站在黑色的土地上。緩緩地踩上去,最好能毫無聲響,沉默寂靜。我不想再出錯了,讓我慢慢找到我的對。

太過熱烈的,引人注目,需耗費過大的心理能量承擔:

「最好不要有人發現我在這裡。」

又是春季。不曾再穿上又重又硬的牛仔褲,重新替自己疊構了一個喜歡的模樣,卻仍然是黑鞋。全黑的鞋。脫下枷鎖的輕鬆愉快令人止不住地就要旋轉著跳起舞來,卻仍然提醒自己:最好能毫無聲響,沉默寂靜,像握著一個晶亮的秘密:

「但若真不小心視線交會了便含領微笑吧。」我想著,像是給咖啡倒入一些牛奶。